继商贷调整以后,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与利率也收紧了。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,对首套、二套、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严格限制,首套房按照90平方米区分首付比例,二套房利率不低于1.1倍,三套房停发贷款。 一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,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(含)以下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%;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% 。 二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,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,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,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.1倍 。 三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,停止发放贷款。 严格限于四项用途 除了对于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调整进行规定外,《通知》还专门强调了住房公积金必须安全用于解决基本住房问题。 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,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,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。但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差异很大,特别是部分房价过高、上涨过快的城市,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,并非完全用于自住,不符合《条例》规定。 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,严格将贷款限定于支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,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基本住房保障作用。为此,通知规定,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了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普通自住房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







